产控集团纪检监察举报指南
2023-03-31
一、举报受理范围 1.对产控集团党委、各基层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 2.对产控集团监察对象(国有企业管理人员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 3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集团纪委、各基层纪检组织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 4.监察对象对纪检监察组织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,提出的申诉;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、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提出的申诉。 5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二、下列事项不予受理 1.依法已经、正在、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 2.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。 3.仅列举出违纪、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,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。 三、说明 1.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 2.集团纪委、监察专员办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,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。 四、其他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来信地址:南通市工农路486号产控集团606室(226001) 来访地址:南通市工农路486号产控集团606室 举报电话:0513-83563966、0513-81501349 邮箱:489000587@QQ.com |